定期体检
这是根据《劳动安全卫生条例》第四十四条规定进行的定期健康检查。
定期健康检查是一项制度,要求所有每周工作超过30小时(超过正式员工工作时间四分之三)的工人(包括兼职员工)接受医生的健康检查。 此外,在任何特定时间雇用 50 名或以上工人的企业都必须向主管劳动标准监察长提交“定期健康检查结果报告”。 该制度由劳动安全卫生法第六十六条第一项规定。
雇入時健診
《劳动安全卫生条例》第四十三条规定,入职时须进行健康检查。 新员工、职业中期员工和其他新加入公司的员工可以接受“入职健康检查”,其中包括所有必要的检查项目。
¥9,900(税込)
| 检查项目 | 检查内容 |
|---|---|
| 医生检查 | 内科检查 |
| 身体测量 | 身高、体重、BMI、标准体重、腰围 |
| 视力 | 肉眼、矫正 |
| 听力 | 音频测量(1000Hz/4000Hz) |
| 血压 | 血压测量 |
| 心电图 | 静息 12 导联 |
| 胸部 | 胸部 X 光检查(正面) |
| 尿液分析 | 糖、蛋白质 |
| 血液检查 | |
| 脂质 | 中性脂肪、HDL 胆固醇、LDL 胆固醇 |
| 肝功能 | AST(GOT)、ALT(GPT)、γーGTP |
| 糖代谢 | 空腹血糖 |
| 一般血液 | 赤血球数、ヘモグロビン |